本指导原则是对质控品赋值研究的一般要求,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,若不适用,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,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。
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,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,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,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,也可以采用,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。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。
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、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,随着法规、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,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与体外诊断试剂配套使用的定值质控品,可以是单独注册申报,也可以与配合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合并申请注册。可以是适用于单一检测项目,也可以是适用于多个检测项目(即复合质控品)。本文是质控品赋值研究的一般要求。
控制物(Control Material)是被其制造商预期用于验证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性能特征的物质、材料或物品。通常又被称作质控物或质控品,本文全部以质控品来指代。质控品的用途包括检验系统性能验证,实验室内质量控制以及实验室间质量评价等。
与体外诊断试剂配套使用的质控品, 用于检验程序的质量控制。
根据是否给出了分析物的标示值,质控品可分为定值质控和非定值质控。定值质控品是制造商通过合适的分析方法或过程赋值,获得靶值和或范围。
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用于室间质量评价的质控品。
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进行相关产品的注册和变更注册,包括申报资料中的部分要求,其他未尽事宜,应当符合《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)等相关法规要求。
二、基本原则
质控品的成分尽可能接近临床样本,减少基质和制备过程带来的影响。如有必要可对质控品的基质效应进行评估。
赋值之前应先确认质控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这两个基本特性。生产企业通过对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的选择和控制,确保质控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。质控品的均匀性要求应不低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规定。既定的靶值会随着时间变化而波动,在质控品声称的有效期内,靶值范围应是有效的。
质控品的赋值应与检测系统关联。采用声称的检测系统进行赋值,检测系统包括检测试剂、检测设备、校准品等。如适用于多个检测系统,申请人应对每个检测系统的赋值做出充分的研究。完整的赋值报告包括赋值方案、试验数据、结果报告。
三、审查要点
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的特点,通过建立、验证或转移的一个或一系列过程,确定质控品在不同检测系统上的靶值及范围,最终将以靶值单或其他形式明确。
(一)靶值的建立
1.赋值方案
合理的赋值方案应综合考虑如设备、时间、地点、操作人员、试剂批次等可能的影响因素。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性设计合理的赋值方案,具体描述所采用的材料和方法,如:
1.1采用的检测系统
其中检测系统应明确采用的检测试剂及其批号,校准品及批号(校准方式),或其他用于确认试验运行有效性的更高级别的校准品或质控品(如适用),设备型号,设备数量(序列号)。
1.2检测地点及检测人员
明确检测的实验室数量,每个实验室对应的操作人员和设备安排。
1.3具体的检测方案
依据实际情况,描述检测用最小包装单元的数量,最小包装单元的取样次数,单个样本测定的重复次数,以及评估的时间范围等。
1.4验收标准
如有针对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,应明确运行有效性的方案和验收标准。
对于赋值结果应有明确的验收标准。如靶值在既定的范围内,或针对检测精密度作出相应要求。
2.数据处理
依据赋值方案,在确认检测系统运行有效后,详细记录数据结果,并对数据进行分析。
2.1数据离群值的判断
申请人应给出合理的统计方法,进行离群值的判定,明确存在离群值时的数据处理方案。
2.2 建立靶值及其范围
数据处理后,确定靶值,例如以平均值计为靶值时,需计算平均值,标准差SD和变异系数CV。
一般情况下,以靶值±2SD或靶值±3SD作为靶值的允许的上下限值,即靶值范围。还可以用其它形式表示靶值范围,如扩展不确定度及扩展因子。提供的靶值范围应具有合理性。
通常,原料批次及质控品的生产批次发生改变,靶值也随之改变,需要重新建立。
(二)靶值的确认
初步靶值建立之后,可采用相对简化的检测方案,再对靶值进行确认。例如,采用不同批次的检测试剂进行检测,观察靶值是否适用。如不适用,建议将质控品靶值与赋值检测试剂批号进行关联。
(三)靶值的转移
不同检测设备的预期用途、采用的检验原理和操作原理相同时,可考虑靶值的转移。如同一生产企业设计开发的系列设备,已充分验证设备之间分析性能的等效性。提交设备对比说明以及等效性研究资料后,申请人可采用相对简化的靶值建立过程。确认是否可以将原有靶值及其范围转移到新的设备。
四、名词解释
1.质控品:(Control Material)是被其制造商预期用于验证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性能特征的物质、材料或物品。[GB/T 29791.1-2013,定义3.13]
2.质控品的赋值:由制造商适用合适的分析方法或过程分析的靶值,并指定靶值范围。
3.分析物:具有可测量特性的样品组分。例如在“血浆中葡萄糖物质浓度”中,“葡萄糖”是分析物。
五、参考文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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